亲,双击屏幕即可自动滚动
在一起
    林菀和陆正霆两人骑马去了供销社的屠宰组。

    屠宰组原本其实并不负责杀猪, 而是为了完成上面供销社生猪统购统销任务的地方。

    乡下各大队都领了养猪任务, 每年要向供销社出售生猪不低于本大队户数的一半, 而超过三分之二则有其他优惠,比如返销粮额度、化肥农药额度、生猪肉等。

    各大队的猪都不是同期养殖的,而且生长速度有所差异, 所以出栏时间也不同,一般够了标准斤数就可以卖给供销社。

    供销社收购了生猪以后, 就会往县级供销社运送, 由县供销社再往部队、地区等供销社交任务。

    但是收购的猪总会有点意外状况,死了或者断腿之类的, 不适合运输就由屠宰组就地解决。原本规定处理好的猪肉都要运到县国营肉厂的,只是当地公社离县城远, 加上丘陵地带交通不那么方便, 夏天猪肉在路上会坏掉, 所以就改为当地屠宰卖掉。

    只可惜根本轮不到乡下社员来买, 公社革委会、食堂、粮管所、以及附近大队的革委会, 就这些还不够分的。

    今天陆正霆之所以带她来, 因为县里干部来开会, 革委会食堂肯定要有肉,屠宰组就得杀猪。

    他算得准,屠宰组上午刚杀了两头猪, 这会儿把最好的肉和肋排送到革委会食堂去, 其他的收拾干净按照规矩各家一份,剩下的其他职工们用内部肉票买。

    陆正霆把马拴在院子一侧的拴马桩上, 领着林菀去买肉的地方。

    林菀好奇地看他,指了指周围又戳戳他的胸口,“你来过?”

    陆正霆摇头,“来之前我有问过。”

    他之前耳聋腿残的,要办事就得请陆正衡帮忙,不曾自己出过门。后来戴上腿套,来公社也都是工作,这算是第一次走着陪媳妇儿出门,当然不能两眼一抹黑,跟二傻子一样晕头转向,多给媳妇儿丢人呢。

    他拿了三斤肉票递过去,却扭头问林菀:“媳妇儿,我们要什么肉?”

    林菀很认真地看了看,问现在能买什么肉。她看肉案上就摆着几块碎骨头,也没有肉啊。

    一个青年瞅了瞅他俩,“大肥肉没了,五花肉还有点,另外就是瘦肉。”

    林菀也不想要大肥肉,她要了一斤五花,一斤瘦的,问问另外一斤能不能换成骨头下水之类的,比如一斤买个三斤?

    青年粗短的手指头在挂钩上扒拉了一下,“筒骨没人要,两斤顶一斤,要不?”

    筒骨熬汤倒是不错,可两斤纯骨头顶一斤肉,这可不划算。

    林菀就问问有没有别的。

    青年猛摇头,瞅瞅林菀瞅瞅陆正霆,不肯再松口。他瞅着陆正霆,那眼神分明带着羡慕嫉妒,你媳妇儿那么俊,你还想占我便宜多买肉,没门!我买回去自己吃多好!

    一边瞅,他还下意识地挺了挺胸脯,把自己粗大的膀子抖了抖,像只雄兽一样展示自己粗壮的四肢,似乎在说虽然我没有你高没有俊,可我比你粗壮!比你有肉!

    陆正霆微微挑眉,不懂他在干什么。

    这时候后面一人扛着一麻袋东西过来,跟陆正霆说让一让。

    陆正霆看不见后面,听不见声音,自然没动。

    卖肉青年用粗短的手挥舞一下,对陆正霆粗鲁地喊道:“叫你让一让!不聋吧,让开!”

    林菀也不挑肉了,挽着陆正霆的手往边上靠了靠,对青年吼回去,“你喊什么喊。”

    青年看她那么凶,气又短了,嘟囔道:“你长得俊你凶。让他让一让,站那里不动,聋啊?”

    后来的男人把麻袋丢在里面,扭头看到了陆正霆,惊讶地叫了一声。

    陆正霆疑惑地看他。

    男人大声道:“我是曾凯啊,我们在县革委会复员大会上见过的。”

    陆正霆看了一眼他的脸,盯着他的手看了一瞬,这男人右臂只有大臂,袖子下面空荡荡的。

    男人掏摸半天也没找到一张纸,让青年赶紧去拿铅笔本子来,林菀见状就从书包里掏出纸笔给他。

    男人接过去,唰唰写了一行字给陆正霆看。

    陆正霆看到名字,表示想起来了。这男人叫曾凯,是一名复员军人,右臂是被失控的机器打掉的。转业那年他们在县革委会碰过面,不过那时候自己腿不好,又听不见,对什么都没兴趣。

    曾凯因为胳膊残疾,而陆正霆双腿残疾,且陆正霆长得特别好看,气势又冷冷的,让人记忆深刻,所以就主动跟陆正霆打招呼,问问是哪个大队复员以后做什么工作。

    陆正霆虽然不想和他交谈,却也记住了他的名字。

    “陆兄弟,你的腿……好啦?”曾凯惊讶地看着他的腿。

    陆正霆点点头,“没全好,正在复健。”

    曾凯:“复健?”

    陆正霆看向林菀给曾凯介绍,“这是我媳妇儿林菀,五柳大队的大夫。”

    曾凯立刻跟林菀打招呼,“林大夫,你给治好的?”

    林菀摇头,“是他的腿自己在恢复,我帮忙针灸推拿而已。”

    曾凯的眼中流露出羡慕之情,随即看看自己空荡荡的右臂,顿时又觉得沮丧。

    陆正霆看向林菀,眼神询问她。

    林菀立刻明白他的意思,他在询问能不能把王维轩介绍给曾凯,让曾凯也去做个胳膊什么的。做当然可以,但是绝对不会有陆正霆这样的效果啊,顶多就是做一个假手。当然在日常中还是很有用处的,至于图样,她可以帮忙设计。

    曾凯对旁边傻呆呆的青年道:“桩子,不是还有一些下水,拿出来。”

    青年麻溜地把盆一起端出来,让他自己挑。

    曾凯对林菀笑道:“林大夫,想要哪里随便挑。”

    林菀自然不会占太多便宜,她挑了一大块猪肝,猪肝含有丰富的微量元素,正好给大家补补身体。

    曾凯看他们有三斤肉票,除了林菀挑的,又给她装了两根筒骨,足足有一小篮子。

    “在一个公社,这是第一次碰上,也是缘分。”曾凯又拖出一个细条菜篮子装上一篮子土豆递给陆正霆,“公社自己种的。”

    林菀付钱,他只要了肉钱,土豆和骨头不肯要。

    林菀就领了人情,“曾大哥,这两天你要是有空来我们医务室,我帮你看看。到时候帮你设计一个假臂,戴上对生活还是大有帮助的。”

    一个手做事情很不方便,如果有义肢帮忙,会方便很多的。

    曾凯很感兴趣,表示这两天就去。

    桩子看着林菀,“你、你是林大夫啊。”

    林菀笑道:“是啊,我不像大夫?”

    “像,真像!”桩子呵呵笑起来,不少人都去五柳大队看过病,也有不少人从五柳大队拿过祛风湿药、止痒药。桩子就托人给他娘买过,还给他姐姐买过荨麻疹药,这会儿有些不好意思,自己刚才忒小气居然不舍的多卖林大夫点肉。真是混蛋,肉又不是自己的,替公家卖的,卖给谁不是卖?

    他现在不好说什么了,就嘿嘿傻笑。

    林菀尴尬而又不失礼貌的笑了笑,跟曾凯告辞,赶紧拉着陆正霆走了,那卖肉的看着有点傻啊。

    看着林菀拉着陆正霆迫不及待地走了,桩子还痴痴地望着,对曾凯道:“师父,要是过去,这林大夫就是个活菩萨,我得给她磕头。”

    曾凯斜了他一眼,“快闭上你的嘴,别胡说八道得罪人。”

    桩子挠挠头,“我说得不对嘛?我有个表大姨就是请她给割的眼睛,本来都瞎了,这会儿看东西清亮亮的,起码还得再活十年,你说厉害不厉害?”

    曾凯:“这么厉害?”

    “那是了!”

    曾凯突然生出几分信心来,那林大夫建议的义肢,是不是也可以试试?

    ……

    两人到家,陆正霆先去仓库抱棵结结实实的大白菜回来,剥开洗干净剁馅儿。

    林菀正和面的时候,小明光和陆明良俩放学回来,一进门先跟他们打招呼。

    他俩一人脖子上挂着个奇怪的圈圈,下面还插着块玉米芯。林菀好奇道:“这是什么装备?”

    小明光抿着嘴唇笑而不语。

    陆明良:“三婶,你猜。”

    林菀:“大项链?”

    小哥俩笑着摇头,陆明良:“提示,大夫用的。”

    小明光:“呀,这不是告诉娘了嘛。”

    林菀:“听诊器?哎呀,这么先进的器械,快给我看看。”她俯身探过去,陆明良就把他那个挂在林菀头上,又把玉米芯贴在小明光的胸口,“听到了吗?”

    林菀一本正经地点头,“咚咚咚,结实有力,很健康!”

    小明光咯咯地笑,“我还有打针的。”他伸手从小哥哥的书包里掏出一只大大的注射器来,依然是玉米芯的,上面还插了一根棍子,可以推进去抽/出来,像模像样的。

    林菀点点头,“小大夫医术不错啊,现在咱们来包饺子好不好?”

    两人立刻欢呼起来。

    林菀让他们去门外拿草进来点火,她要把那块猪肝煮一下。猪肝煮到断生出锅,用自家制的香菜酱或者韭菜酱蘸着吃就很香。陆明良虽然小,但是干活儿也有模有样的,平时也没少帮着挂儿干。这会儿踩着板凳就能刷锅,然后添水烧火,一气呵成。

    旁边陆正霆剁馅儿的声音均匀有力,不疾不徐。

    小明光跟陆明良咬耳朵,“小哥哥,原来剁饺子馅儿的声音这么好听呢。”

    “是呢,不光好听,还带着香味儿呢。”陆明良两只眼被光火映得亮亮的,他让小明光去调收音机听。

    这年头,不过年不过节的家里剁馅子,全村都能轰动。

    金大夫在医务室听着,激动得差点把听诊器怼患者嘴里。

    李金玲悄悄地怼王芳芳,又给孙旭成使眼色,悄悄嘀咕,“林大夫今日去公社开会,回家包饺子呢。”

    孙旭成出主意,“咱等会儿去找林大夫请教问题。”

    然后趁机呆在那里不走,林大夫抹不开面子,肯定会请他们坐下吃饺子的。

    这是他们跟别的知青以及村里懒汉学的,那些蹭吃蹭喝的人特别有招,一到吃饭的时候就出去串门子,到人家里先声明自己吃过了,是来办什么事儿的,然后就开始忽悠,主人家出于礼貌会推让一下。

    这样,他们就可以顺水推舟坐下,多少的都能蹭上半碗稀饭或者一个地瓜。

    这会儿社员们都分了粮食,蹭饭的不多,多半是知青蹭饭。

    刚下乡的知青是不分口粮的,头几个月都是上头补贴发钱粮,不归村里管。

    补贴的粮票最初都是一天一斤面粉,领回来做成面食,一斤面粉出一斤半馒头,勉勉强强也够吃的。

    可后面粮管所买不到面粉,只能买社员们交上去的秋粮,除了地瓜就是地瓜,连玉米面高粱米都少见!

    一斤粮票能兑换五斤鲜地瓜,这些地瓜比起社员们自己窖藏的可差远了,有磕碰坏的,有铲破的,这些就不管饱了。

    知青基本都是十六七岁的年轻人,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加上没有油水,一顿都能吃一斤馒头。之前一斤半凑合,这会儿都是不管饱的地瓜,他们一天吃三顿也饿得慌,总觉得地瓜吃下去没一个钟头就没了,一天到晚肚子里空荡荡的。

    人一挨饿难免就要生事,尤其十几岁还有文化的少年正热血敢冲的时候,凑一起鬼点子也多。

    他们发明了不少填肚子办法,蹭饭、偷鸡、偷菜、偷粮食,甚至连想办法让生产队的牲口出意外死掉吃肉这种办法都想得出来。

    孙旭成跟着胡向阳自然不缺吃的,也用不上那些违背良心的招数,可馋肉是不可避免的。

    王芳芳不敢,“别去了,多尴尬啊。”

    林大夫对他们始终隔着一层,对他们虽然尽心教学,却从来不涉及生活感情方面。

    她们跟着林菀也学了这么久,林菀都不曾问过她们家庭,不曾关心过她们的生活、私事,这分明就是想公事公办,不想和她们过多交往的样子。

    来久了,王芳芳也知道了陆正琦、江映月和林菀的事儿,她心底同情林菀,觉得她这样也无可厚非,毕竟江映月和她们走得近,林大夫远着她们也是应该的。

    可李金玲一个劲地要去凑热闹。

    这时候金大夫那边没事儿了,他让胡向阳和孙旭成收拾一下,他要先回去。

    李金玲就笑着跟上,“金大夫,我们有几个问题想去请教林大夫,跟你一起好不好?”

    她轻轻地抿着唇,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含着笑,自然流露出一股妩媚娇俏的少女气。

    金大夫瞥了她一眼,不冷不热地道:“林大夫不喜欢别人去她家,你们还是等她吃完饭过来吧,要么就明天。”

    他拒绝的意思很明显,他知道林菀的意思,自然不会踩过她的线,毕竟他自己也是这样的人。

    李金玲还想说什么,王芳芳赶紧拉住她。

    孙旭成凑过来问:“金大夫,你为什么会来五柳大队啊?”

    金大夫:“闭着眼选的啊。”他出了医务室的门,径直回家。

    包饺子占地方,所以是在他的厨房里,他踢踏踢踏过去,搓着手道:“有没有我能帮忙的。”

    林菀:“金大夫,你先剥蒜吧。”

    这是最不会干活儿的孩子的待遇,金大夫对厨艺是一窍不通,估计是家学,也可能遗传,毕竟做饭有什么难的,挂儿都能做得不错呢。

    陆明良烧火,小明光就摆弄收音机调台。现在文化运动没那么严格,广播台也放宽了限制,他们能收到一个省文艺台,这个台平时会放一些戏曲、评书、歌曲等,经常能听到梅兰芳等大家的声音,这会儿在放电影《彻骨寒香》。

    电影讲的是解放前姐妹俩在敌后根据地与敌人斗智斗勇并策反关键人物最终取得胜利的故事。

    陆明良:“就是这个,快听,她要开始说了。”

    小明光:“不是一番寒彻骨,怎得梅花扑鼻香!”

    金大夫听得一怔,手里举着蒜锤子一时间忘了砸下去。

    这时候收音机里响起了女主角的声音,铿锵有力、清脆悦耳,真是一把好嗓子。

    陆正霆虽然听不见,看他们那样子也放轻剁馅子的声音。

    等电影片段放完,林菀笑道:“好歹放完了,再继续咱们不知道什么时候吃饺子呢。”她示意陆正霆继续剁馅子,却见金大夫还在那里发呆呢。

    “金大夫?”

    金大夫啊了一声,“听入迷了啊,不错,好电影。”

    等陆正霆剁好,林菀开始调馅儿。家里有野生的花椒,还有她买了当中药的胡椒,抓几粒碾碎拌进去,既能除肉腥气又提香。

    金大夫突然道:“放点韭菜更好了。”

    当地天冷之前就把韭菜最后一茬割完,然后浇水盖草防冻越冬,要等立春再割新韭菜了。

    陆明良笑道:“金大夫冬天哪有韭菜啊。”

    金大夫:“咱们这里没有南方有啊,除了韭菜,这个季节的小青菜最好吃了,甜丝丝的,营养又美味。”他一脸回味的样子。

    小明光问他,“金大夫,你吃过吗?”

    金大夫点点头,“吃过啊。当年……”

    小哥俩都仰头瞅着他,满怀期待地要听一段丰富的经历,结果金大夫却咳嗽一声,“没啥啊,没啥,来一起包饺子。”

    陆正霆负责擀皮。

    金大夫看着他擀的皮,表情夸张,“正霆这饺子皮擀得太惊艳了!简直就和他的人一样漂亮!”

    陆正霆擀皮,速度又快,擀得又圆又漂亮,就和拿圆规画出来的一样。

    小哥俩也哇哇个不停,然后哈哈大笑。

    陆正霆听不见他们说什么,却一下子就懂他们的意思,他淡淡地笑着,心里一片温暖。

    金大夫帮忙烧火,陆正霆负责煮饺子。

    等饺子好了,林菀盛一小盆出来盖上一块干净的纱布,再把之前煮好的猪肝一切为二,用搪瓷碗装了一块,给大嫂二嫂他们送去。

    二嫂生病,吃猪肝也能补充营养。

    林菀端饺子,小哥俩主动端猪肝率先出去。

    外面太阳落山,但是还没彻底黑,小哥俩在前面勤倒腾小腿,林菀不紧不慢地跟在后面。

    拐弯的时候,几个知青迎面过来,跟林菀打招呼。

    林菀点点头就要走过去,谁知那几个知青却叫住她。

    “林大夫,我最近心总是虚,有时候咕咚一下,这是咋回事啊?”那知青捂着胸口。

    林菀随口道:“有可能是心脏早搏,你去医务室让金大夫给你看看。”

    那知青却一脸难受的样子,继续缠着她给看看。

    林菀立刻蹙眉,她道:“我没有工具没法给你看,你去医务室。”

    “哎呀,”那知青惊呼,捂着胸口就往地下出溜,另外两个知青赶紧扶着他,焦急地喊他,还让林菀赶紧给看看。

    “林大夫,你看毅翰是不是心脏病发了?”

    林菀却冷了脸,“你们这是要干什么?再装我喊民兵来啦!”当她没看见三人鬼鬼祟祟的挤眼吗?这是有什么阴谋?

    “林大夫,别,我是真的不舒服。”邵毅翰“勉强”站起来,让人扶着他走了。

    此时林菀听见陆明良骂人的声音,“小偷!”

    林菀立刻扬声问道:“明良、明光?”

    小哥俩立刻回应,“娘/三婶,没事呢,有个人要偷我们的猪肝。”

    林菀赶紧追上去,问问怎么回事。

    按照小哥俩的说法,他俩走着走着,草垛后面传来奇怪的声音,招呼他俩过去看,他俩没过去继续往前走,如此好几次他俩都没理睬。

    结果一个用褂子蒙头的男人突然冲出来,伸手就抓搪瓷碗里的猪肝,小哥俩动作快,陆明良立刻抱紧搪瓷碗,小明光则直接把“大针头”戳过去,两人大喊小偷,那人就跑了。

    林菀:“没事,咱们先去送饺子,回头让大队长抓他们。”

    都是一个村的,就算她和知青不熟,可那么二十来个人,谁是什么性格,平时什么做派,大家一清二楚,还真藏不过去。

    他们去了老宅,陆大嫂正带着挂儿在做饭,陆二嫂现在不用干活儿,就在炕上呆着。

    见林菀给他们送饺子和猪肝,陆二哥特别不好意思,“弟妹,还送啥啊,你们自己吃……”

    陆大嫂也道:“是啊,能包多少啊,还送过来。”

    林菀笑道:“再少也送几个来大家一起尝尝味儿。去开会找人借了斤肉票,还买块猪肝,给二嫂补补身体吧。”

    陆二嫂感动得眼泪哗哗的,说实话从小到大这么多年,这还是第一次有人说她生病了买块肉给她补补身体呢。

    就坐月子的时候,也没特意吃口肉喝口肉汤啊。

    陆二哥脸上也讪讪的,很是不好意思,一个劲地跟林菀道谢。

    林菀:“行啦,你们这样我很尴尬。不就是一块肉嘛,买不着没办法,能买着就大家都尝尝。”

    话虽然这样说,可也不见她给正屋送不是,俩嫂子心里明镜儿似的。

    陆大嫂:“有饺子了,猪肝就留给弟妹吃,小孩子们不要馋啊。”

    陆二嫂却不舍的吃。

    林菀道:“这东西当天吃,留到明天就生细菌,不但不补营养,反而闹病。这么大一块,可以切片都尝尝嘛。”

    她又给二嫂诊诊脉,身体确实比旁人强一些,恢复得不错。

    陆大嫂悄悄示意陆明良,“明良,好饭也不要抢。”

    陆明良:“不用抢啊,三婶三叔都让我吃饱。”

    陆大嫂心里直感慨,过去兄弟们之间总有这样的情况,一房孩子多养不起,就去叔伯家养着,甚至轮流养,堂兄弟们感情也好。可现在粮食紧缺,林菀和陆正霆这样,就非常了不起的。

    林菀带着俩孩子出门的时候,碰到从西厢进来的豆花。

    豆花乖巧地站在门口,“三婶,你这就走啊?”

    林菀点点头,也很客气地夸了她一句,“豆花现在懂事多了。”然后就领着俩孩子走了。

    豆花望着他们离去的背影,咬了咬嘴唇,她小声跟陆大嫂道:“娘,弟弟都是别人家的了。”

    陆大嫂低声斥责:“胡说什么?那是你三婶,她对你弟弟好,是你弟弟的福气。你要是有本事,让她也对你好。”

    豆花撇撇嘴,还不是重男轻女!要不的话怎么不见她对挂儿和欠儿这样好,天天领着?

    李金玲在正屋看到,立刻拽了拽江映月,“林大夫来送饺子,竟然不给公婆送的?啧啧。”

    江映月面无表情:“那是人家自由。”

    “也说明不咋孝顺嘛。”

    江映月呵呵一声,像陆老太这种人,谁要孝顺她?

    李金玲又开始懊悔,“早知道咱们不搬回来吃饭了。”

    要是留在二嫂那里,说不定还能吃上饺子呢。

    陆正琦现在天天回来吃饭,他想照顾江映月就让她们回正屋搭伙。

    李金玲几个寻思反正现在知青们的伙食多半是粗粮,没人能占便宜,而且陆二嫂生病多有不便,她们也就同意。

    陆老太和陆心莲气得够呛,不同意她们回来,可陆正琦主动要求,还得让陆心莲有礼貌,她们也没有办法,每天都在憋气憋气憋气,憋成个气蛤//蟆。

    今晚上林菀来给送饺子猪肝,居然不给正屋送,陆老太气得饭后又开始扎小人。

    她心胸狭窄,记恨的人太多,那小人都不够顶替的。不过三个儿媳妇总是格外有面子的,一人能混一个独立小人扎扎,每天享受无数遍诅咒加扎小人待遇。

    陆二嫂生病,可把她高兴坏了,甚至觉得是自己扎小人生效了,所以加大了对大嫂和林菀的扎小人力度。

    林菀和小哥俩牵着手回家,饺子也温度适中正好入口,加上金大夫,虽然不是一家人,却也其乐融融,吃得幸福非常。

    金大夫拿了酒跟陆正霆对饮,他喝了不少,最后拿筷子敲着酒杯开始唱歌。

    唱的是一首民间小调,曲子缠绵婉转,却听不清唱词。

    林菀打趣他,“金大夫,你这是高兴还是不高兴?”

    金大夫:“高兴,当然高兴,吃饺子还有人敢不高兴?那是欠揍哦。”

    林菀:“吃饺子就高兴成这样?”

    金大夫:“当然!人生在世,无非衣食住行,父母兄弟,妻子儿女,功名利禄。其实都是镜花水月,雾里看花。说到底也只有吃喝而已。能吃到一顿合心合意的饭,并不容易,今晚,足矣。”

    他站起来,摇摇晃晃地举起酒杯,朝着林菀和陆正霆抬了抬,“人生如梦,祝二位百年好合,不离不弃。我干了你们随意。”

    他举杯,把里面不存在的酒一饮而尽,然后转身摇摇晃晃地走了,嘴里还哼哼着什么。

    小哥俩立刻开始学样举杯,还问百年好合啥意思。

    林菀推了推陆正霆,“他怎么了?”

    陆正霆略沉吟:“伤心事?”

    林菀不置可否,自己这种随遇而安的现实派是不会明白有人会为一段情而放弃曾经的一切。

    尤其是感情。

    不管当初爱得多深,一旦不得不分离,再痛她也会放手。假如对方背叛,那更没什么。不管之前再爱,从对方背叛那一刻起,她的爱也与他无关。

    所以,算了,她这样的人是不会为感情奋不顾身的,也不必庸人自扰。

    晚上,等孩子们都睡了,陆正霆抚摸着她柔顺的头发,缓缓道:“林菀,我一直想和你白头到老,不离不弃,你愿意吗?”

    他努力地克制自己的声音,尽量低柔,可心脏却跳得厉害。

    他听不见她的声音,可她在他的怀里,他想那就是她最好的回答。

    出乎他意料的是,她给了他更好的回答。

    既然愿意白头到老不离不弃,那就先从在一起开始吧。

    她主动印上他的唇,愿意给他一个更上一层楼的开始。

    而他原本的顾虑、自卑,也都被她温柔的火烧成燎原,他的病情不会再恶化,会越来越好,他能陪她到老,他有资格说爱她。

    “我爱你,菀菀。”男人动//情的模样,是深夜里最美的风光,性感到极致的嗓音,把最俗气的情话变得荡气回肠。